1、A 和 B 公司都有进出口权,A把货直接送到B指定的港口,双方约定所有出港的费用都由A承担,其实只是以B的名义报关、核销、收汇等,其实货物、客户都是A的,B只是起一个过渡中间作用。请问这种模式B是属于自营出口?税局不会认为是代理出口影响退税吧。2、代理出口,退税款是直接退到委托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