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根据海关总署195号文件中描述:加工企业,包括是指接受经营企业委托,负责对进口料件进行加工或者装配,且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A,以及由经营企业设立的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实行相对独立核算并已经办理工商营业证(执照)的工厂B。请问:1.经营企业是贸易公司C,加工企业是非法人资格的工厂B,是不是应该理解B必须是由C设立的?而B不能由其他公司设立?怎么理解“由经营企业设立的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