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因为业务过程比较复杂,所以在此举例说明,请见谅。我公司有一票10万美金业务出口,但是因为种种原因货款一直未收齐,现已过了退税期,已向国税补齐转内销的税费。现在的问题是,这10万美金在“一般贸易”项下的外汇额度,是否要核销?以何种方式核销?不核销的话,是否会对公司外汇业务产生影响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