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偶尔有出口业务,财务方面了解不是太清楚,有如下问题,举个例子:和老外签订合同金额10W(FOB),报关时少报成了9W。会计说这样不行,他说报关还是要报10W,要不然他做出口专用发票时有问题。因为出口发票金额是和报关金额一样的,如果报9W,那么出口专用发票上也是9W,但实际是收10W,这样出和入不统一,要交所得税。请问是这样吗,具体应该怎样操作?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