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现在我们碰到很棘手的问题 外汇管理局给我们下发了现场核查通知书。 说我单位在2010年10月1日到2010年12月31日进口项下收付汇业务进行现场核查 要求我们进口单位报告,经查,我单位在去年第四季度对外付了一笔信用证,该笔信用证分三次支付都对应的是一个进口合同,可是问题是该笔进口合同是属于转口贸易的 所以当然没有货到记录,像这种涉及是转口贸易的,我要怎么说核查报告,外管认可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