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情况是这样的。我司在4.4号出口一笔单子,品名报的是棉弹力染色布跟棉弹力漂白布,HS编码分别是5208390090和5208290090.在申报要素的染整方法上应该是染色和漂白。但是由于我们单证员的疏忽。她写成染整方法:染整。现在去退税,国税局觉得我们报的太笼统。希望我们去改单。我想请问下,这种情况可以改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