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司与一家外资公司签订100多万人民币的贸易合同,是由国外总公司付汇,但收货的是国内的子公司。当初下订单的也是国外总公司,因此按外贸处理,没有包含增值税。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结汇核销? “按规定不需办理货物报关项下的出口收汇.....银行不得为收汇单位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那还能办理退税吗?如何办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