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将产品出口至国外客户,国外客户再将其销售国内客户,现国内客户发现部分产品有问题,要求将产品直接退回我公司,由我司直接补货给他,请问这种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吗?如果不符,应该如何处理? 老师回答说,海关没问题,请问税务局可以操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