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计划进口IC盖子,功能用于盖在IC上以屏蔽信号干扰。进口时的状态为如VCD碟片的片状,进口后我司进行切割成上万个的小片,而成品的耗用为小片的数量。进口时如申报大片的数量,那将出现成品耗用零点零几的情况,这样不符合逻辑;如进口时申报切割后小片的数量,则存在报关现场海关查验数量不符,因小片的数量是进口后才切割的。请教我司应如何申报才符合海关监管?另外,如切割后发现来货不良,那以什么方式退运?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