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下,我们出口的货物,报关单上显示了两种计量单位,一种是海关编码中规定的"千克"计量单位,另一种则是我们习惯的以“个”为单位的计量单位,并且报关单中的货物单价是以“个”来计算的,那么我们的进项发票即增值税发票中的计量单位和单价应该按什么来开?是按海关编码中的标准单位?还是和报关单中显示的一致,按“个”来开?怎样才不会影响退税?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