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鉴于上次我的问题没有表述清楚,这次再特地说明一下。我公司前段时间有批作为投资本金的货物发往乌国,申报的金额是11万美金,但是错报成一般贸易方式,外汇局表示一定要收汇才可以核销,但是我公司一直没有多于的水单。前天,另外一笔16万欧元到账了。这笔钱是我们公司进行国内贸易,没有报关单,货物没有出境,用在国内一个由西班牙政府投资的项目上了,请问这笔欧元可以用来核销之前那单吗?谢谢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