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个问题,就是我报关的时候合同号是12然后这个合同号我已经用过的,重复用了实际正确的是14,也就是说出口退锐单上的合同号是12,然后我网上电子口岸退税系统上退税上看到的合同号也是12,我选择报送了,那这个最后我做出口机打发票的时候合同号要跟这个出口退税单上一致12还是正确的合同号14?麻烦解答一下,谢谢!! 企业做一般贸易出口退税,报关单上的合同协议号重复使用,请问影响退税吗?如果不影响,出口商品发票上的合同号是按报关单还是实际合同号?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