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在外管局网上服务平台中,我们登记的合同金额是40000,提款登记预收款15000美金,后来合同金额有变(比如客人增加/减少或者当初登记时错误),变成了35000,所以报关出口金额也是35000, 收到剩余款项是20000,请问货出口15日内,我在注销预收款15000时,是否要先将合同金额修改到35000?那合同登记号是不是也变了? 这样操作是否正确?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