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了解到的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还有几点理解的不是很清楚,请帮忙解答,谢谢!1)请问这“180日内”是否包含开票日?若遇到节假日,会不会延期?如果可以的话,请帮我举个例子。2)请问“次月申报期内”的申报日期具体是指那段时间?3)请问 增值税发票的认证 有哪些步骤?需要提交哪些资料?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请问:增值税发票的认证期限是怎样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