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一份合同做分两次预收,第合同总金额为A, 第一次预收款为B,当时合同登记时预收款也是B。周五又收到一笔为C。 B+C超过五万美元,但是B早已经结汇出来。我需要做第二次预收款登记,我是不是需要修改合同登记,把预收款B改为B+C,提款登记在B的基础上追加?还是另作提款登记?B+C超过5万美元,这次只做C的提款登记,还能不能正常结汇?请老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