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这个月开的增值税开多了,税款也缴纳入库了。现在征期已过,我司在国税多缴的增值税税款能否申请退回? 发现以前年度多缴纳的增值税可否申请退税? 我司为进出口公司,没有增值税,因10月分有一票发票红冲,导到10月所属期交了35791.53元增值税,到11月所属期,此笔款已显示多交(-35791.53),我司想申请退回此部分税款,但义乌国税管理员不同意,不知为何,明明是多缴的钱,为什么不能退?我司纳税人识别号是:330725678447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