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生皮进口直接出口半成品革和成品革的加工贸易属于禁止类的,企业只要在取得省级环保部门的《生皮加工贸易企业环境保护考核合格证明》才能从事,那么保税区内的企业,可否只做为经营单位保税进口生皮,然后将生皮出售给境内区外的加工贸易企业(非其他保税区等特殊监管区内的,并且取得了《生皮加工贸易企业环境保护考核合格证明》)?烦请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