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提款登记中规定企业应在实际收到预收货款之日内起15个工作日内要办理预收货款提款登记,我司在5月底签定合同,7月15日收到一笔预收货款,今天8月4日才进行提款登记,是不是超出了期限?这个提款登记有没有效?除了直接在外汇网上报以外,还需不需要去外管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