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笔4万欧元外汇无法收回,还有一个多月该核销单就到期了,请问如何核销?该办理什么手续?2.假如用其他客户收到的外汇先核销掉这笔的话,那到时候收不到钱了,但是这个核销单已经核销掉了,这种情况又如何处理呢?
- 这笔4万多的外汇客户由于货物品质问题,已经明确不会汇钱给我们了,如果用其他客户外汇核销掉的话,这个缺口将永远无法填平。届时肯定会出现问题的。向这种外汇肯定不会到帐的情况,是不是应该去外管局办理什么手续呀?
- 假如客户不肯退货呢,或者是他已经将我们的产品自己修理,然后售出,然后将修理费抵消我们的货款。我们在既不能办理退运,又无法收汇的情况下,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现在估计跟客户关系也僵了,对方会不会给我们提供什么证明资料之类的也是个问题呢。我想,每个企业肯定都会有收不到货款的情况发生,请问你们有没有关于这方面的文件或者处理办法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