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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公司是进出口收发货人,有出口免抵退税资格。最近有一批产品是委托报关的,对方报关时,报关单位为对方公司,报关单中生产企业为我公司名称,对方提供代理出口证明。1.我司是否可以申请出口退税。2.申请出口退税需要带哪些资料?3.申请出口退税时,是否和我司自行报关出口相同,在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录入报关单号等信息,生成汇总表。4.货款为对方结汇后打至我司账户,是否外汇核销时为对方单位核销(现核销已经取消,但有总量核销)。我司电子口岸系统不会出现此报关单。

您好!1.可以。2.若贵司是生产企业,申请出口退税所需以下资料:(1)《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其附表;(2)《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3)《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4)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5)下列原始凭证: ①出口发票;②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复印件;③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是的。4.是的。但目前报关单的收发货人与生产销售单位均可在中国电子口岸中查询到。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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