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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注销应该先办理外汇登记注销还是先办理工商登记注销?

您好!外商投资企业如发生清算注销,原则上应先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注销,后办理工商登记注销。如果外商投资企业在办理工商登记注销后申请办理外方权益注销的,申请主体应为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组,申请材料为: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并由原外商投资企业全部股东加盖公章的申请书、有关主管部门关于原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注销的批准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工商登记注销证明、工商主管部门关于清算组合法成立的证明材料、外方股东的主体证明文件、清算报告、原外商投资企业全体股东出具的保证书。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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