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7号)第三条的规定,收发货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退运,能够提供双方同意退运的书面证明文书的,货物进境后、办结海关放行手续前,当事人可以向货物所在地海关办理直接退运手续。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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