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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公司有单业务,购买方是A公司,回款也是A公司,但是指定送货地点是香港,与A公司所在地不一致,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报关及开具发票,才能不影响收汇

您好!贸易国(地区)是指发生商业性交易的进口填报购自国(地区),出口填报售予国(地区)。未发生商业性交易的填报货物所有权拥有者所属的国家(地区)。运抵国(地区)填报出口货物离开我国关境直接运抵或者在运输中转国(地区)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的情况下最后运抵的国家(地区)。会有不一致的情况出现,按照正确流程办理报关以及开具发票即可,收汇有无影响建议联系主管外汇局做进一步确认。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浙江电子口岸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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