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你司如需办理进出口业务,应还应在商务部门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然后持海关注册登记所需材料: (一)《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四)其他与注册登记有关的文件材料。 申请人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同时向海关交验原件。其中《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表格,暂请在门户网站搜索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26号(海关总署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所涉及法律文书和报表格式的公告)的附件中进行下载。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911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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