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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报关单为双抬头,报关单上收发货人为A公司,消费使用单位为B公司,请问B公司是否可以直接对国外付汇

您好!按照现行的外汇政策,企业应当遵循“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的贸易收支原则,一般情况下建议由收发货人进行收付汇的操作。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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