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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加贸手册进口商品编码为9001100009的光导纤维(属于涉及反倾销的非入境法检目录商品),进口通关时是否需要向海关提交《入境货物通关单》并缴纳保证金?

您好!按照海关总署和质检总局2004年47号和2011年第24号联合公告以及海关总署2010年第91号、海关总署2001年第9号等公告规定,加工贸易保税进口申报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欧盟的其他光导纤维(商品编号:9001100009)的进口手续时,应向海关提交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海关凭《入境货物通关单》可先办理货物验放手续,并同时按24号公告附件2所列美国或欧盟的相应生产厂商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征收保证金;在企业向海关提交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后,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确定其是否属于实施反倾销措施的产品。对于不属于实施反倾销措施产品的,海关及时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http://www.cpa.js.cn/show/910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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