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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出口后,由于商品没有销售出去,经协商后想将这票货退运入境,请问能按照退运货物方式申报吗?能否免税进口?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4号)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纳税义务人在办理进口申报手续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单证和证明文件。经海关确认后,对复运进境的原出口货物不予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贵司情况不符合文件中要求的“因品质或规格原因”退运入境,所以不能免税。
http://www.cpa.js.cn/show/905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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