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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原先有《科研教学单位免税进口物品登记手册》因为海关升级需要办理新的登记手册,如果办理的话需要携带哪些材料办理?(我们买的进口实验设备,组建实验室用)

提问:
我们单位原先有《科研教学单位免税进口物品登记手册》因为海关升级需要办理新的登记手册,如果办理的话需要携带哪些材料办理?(我们买的进口实验设备,组建实验室用)
回答:
您好!一般情况下,科教用品申请办理减免税项目审批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进出口货物减免税备案申请表》; (2)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提供:教育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文件(复印件); (3)《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科研机构名单》内的科学研究机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国防科工委所属科研机构提供:国防科工委出具的认定为科学研究机构文件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其余科学研究机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同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该单位为科研机构的有关文件(复印件),其中省、计划单列市设立的厅局级科研机构还需提供国家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复印件); (4)医学类院校、专业和医药类科学研究机构需将免税进口的医疗检测、分析仪器放置于附属医院使用的提供:附属医院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资质证明文件,其中本科院校的附属医院应达到三级甲等水平,专科学校的附属医院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如医院未参加等级评定或评定当年未达到相应等级的,应提供省级卫生主管部门证明其已达到相应等级水平的证明文件; (5)海关制发、并经减免税申请人签章确认的《法规摘要》; (6)《减免税手续办理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 (7)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 而办理《征免税证明》审批所需单证如下:(1)《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 (2)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3)代理(委托)进口协议(复印件); 4)科研项目介绍,包括科研项目的名称、负责人、基本内容、进口设备与项目的关系等信息,其中医学类院校、专业和医药类科学研究机构需将免税进口的医疗检测、分析仪器放置于附属医院使用的,应保证进口设备由院校和科研机构进行统一登记管理。(5)《减免税手续办理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 (6)《减免税商品说明》; (7)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
科研教学单位免税进口物品登记手册办理?

http://www.cpa.js.cn/ask/922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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