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货物进口后,由于发现一些质量问题,和国外客户协商后,同意少支付部份货款,请问付汇核销时有没有什么规定?还有付汇核销期限必须在进口日期后90天内吗?

您好!企业和客户由于质量问题而发生少支付部分货款的情况,如果相差金额少于5000美金,没有关系,按照正常流程付汇核销,如果超过5000美金,需要和外管局说明情况。付汇核销的期限是到货后30天内办理。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9039.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