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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客户有两家企业,生产电表,和电表箱,出口,出口时候组装在一起,两家企业分别报关退税。这种操作可以吗 ?如果可以,怎么样操作 ?

您好! 如果是两家企业单独出口,可以分别报关,出口后再进行组装。 如果是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退税计税依据=原、辅料金额+工缴费。可分别按电表、电表箱的增值税专用发表上注明的进项金额,依据这两种货物的退税率分别计算应退税额。而支付的加工费,则依据出口货物的退税率计算应退税额。 以上仅供参考。如有需进一步咨询,欢迎使用会员的深度咨询功能。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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