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我单位2017.3.21出口一笔货物,外方说3个月内付清,现在外方无法及时支付支付这笔货款。要求延期付款。因为我没有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系统里做延收,所以现在我该如何操作,请详细说明。谢谢! 如果出口因外方原因导致突发延收,难道以后每笔都要先做延期?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贵司需前往主管外汇局进行现场报告。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企业应当在货物出口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对应的预计收汇日期等信息。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浙江电子口岸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87785.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