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请问:“无出口合同、出口合同未约定收汇日期或出口合同约定收汇日期晚于出口日期不超过90天,而企业预计收汇日期将要超过出口日期90天的”企业如何操作?是办延期付款合同登记还是办延期收款合同登记? “根据操作指引上所说企业可在实际出口后办理延期付款合同登记,合同登记的时间为出口后90天加上15个工作日,并于实际出口90天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债权登记”

您好,应该是延期收款的登记,指引上肯定是手误写错了,因为出口是跟收汇有关的,而进口才是跟付汇有关。关于这一点也已向外管专家确认过了,所以请企业放心登记即可。如有其它疑问请继续在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8510.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