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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 公司9月1日收汇,因当时无法确定出口日期,做了预收货款报告;1、假如9月25日出口货物,但9月30日之前忘了做预收货款报告删除,该怎么处理?收汇之日起30天内出口的货物,必须进行预收货款报告删除吗?2、假如10月5日出口,但之前预收货款报告里预计出口日期是10月10号,是否还需要把预计出口日期修改成10月5日?预计出口日期和实际出口日期必须一样吗?若可以有时间差,时间差是多长时间?十分感谢!!答案麻烦发我邮箱一份305874827@qq.com

您好!1.根据您的描述,建议企业进行删除,可前往当地外汇管理局做现场删除。2.若实际出口日期与报告内不一致,建议企业进行修改,修改成实际出口日期。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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