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公告2016第9号,从2016年6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广州、南京、青岛、深圳海关实行《中国人民银行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非一批一证”试点。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业务频繁的企业可以申请“非一批一证”《准许证》。其他海关,仍按照现行规定办理。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浙江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796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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