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师,我们是一家物流公司,我们公司的运输业务自己做不过来然后找了另一家物流公司,签订正式合同,他们给我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们可以抵扣吗?另外签订的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内容吗?(我公司经营范围:危险货物运输(3类),物流信息咨询,节能环保技术开发,化工产品销售)
您好!1.物流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2.合同是由双方磋商后以书面方式订立的契约,签订时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条款清晰,避免纠纷。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791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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