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老师您好,我公司和外商签订了出口合同,外商已经预付了一笔款过来。但是后来业务变化,预付款超过了实际出口的金额,外商为了方便,要求我们把款项退去他指定的第三方账户,这个可以吗?要怎么办理?谢谢!
您好!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第十六条的要求出口项下退汇的境内付款人应当为原收款人、境外收款人应当为原付款人,由于特殊情况无法按照本条规定办理退汇的,企业应当先到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业务登记手续,根据贵司的描述,建议联系主管外汇管理局办理贸易外汇业务登记手续。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浙江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781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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