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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票是2015年3月出口的订单,退税报关单遗失,打电话咨询过国税局,必须见到正本黄色报关单才可以退税。但是自15年5月开始全面实施电子信息报关,正本报关单已经拉不出 请问是否有具体的政策解决此类事情,谢谢!

您好!海关总署2015年第14号公告,自2015年5月1日起,取消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至6月1日出口退税专用系统停止运行。若企业货物出口在2015年4月30日(含)前,企业遗失纸质报关单退税联的,应书面向原签发海关申请补发。且企业应当在6个月内向原签发海关提交书面补办申请,逾期海关不予受理,原签发海关可直接从报关单结关库中调用原报关单予以打印补发,并在补发的报关单左上角批注“补办”字样,同时加盖“验讫章”。根据以上公告,您3月的报关单不能办理遗失补办,具体请和主管海关确认。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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