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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 1.1 货已出,90天内未收款的,要在外汇管理系统中做延期收汇?1.2但要是做了延期收汇,此笔货款又在90天内收汇了,那还要做调整吗? 2.1延期收款的已在外汇管理系统中做了100天的延期了,后期客户还要做延期的话,我们应该怎么做呢?(比如本来是100天内付款的,最后确是1年后才付的款)

您好!1.(1)货已出,90天内未收款的,需要在外汇监测系统中做延期收款报告。(2)若当前日期是在从出口之日起30天内则可以在系统中自行删除。若超过30天,需要前往外汇局现场进行删除。2.若当前日期是在从出口之日起30天内可以在系统中自行修改;若超过30天,但是在预计收汇日期之前,可以做调整;若超过预计收汇日期,则需要前往外汇局做现场报告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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