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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下15年下半年出口的,退税期限是什么时候,增值税发票是不是一定要在2月份开齐,因为发票认证了,要隔月才有信息

您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规定: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退税。外贸企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退税的,发票的信息在认证后隔二个月后才能下发。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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