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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客户A问我司采购成品,我司(境内企业)和缅甸厂商B签订合同,我司将原料出口给缅甸厂商B,缅甸厂商B加工成成品后出口至美国客户A,之后美国客户A付款至我司,我司将加工费付给缅甸厂商B,请问此业务是否属于转口贸易?另外,由此导致我司收款金额大于原料出口额,我司付加工费后也没有相应的进口,是否符合外汇方面的规定?

您好!1.上述贸易行为不属于转口贸易。2.上述贸易流程中,贵司将原料出口至B企业,但是从美国的A企业处收汇,且支付B企业加工费后也没有相应的进口,不符合现行的外汇贸易收支要求,建议企业与主管外管局说明情况,确认是否允许。
http://www.cpa.js.cn/show/772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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