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司有两单出口,预录入上申报期为2015年12月,船期为2016年1月4日,可是我今天在电子口岸查询的时候发现出口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出口日期不是应该和船期一致么?这样的话我外贸发票未开,账务怎么处理,谢谢
您好!一般出口日期为运输工具离境日期,根据您的描述,建议联系申报地海关确认出口日期并于出口日期当月开具发票,一般情况下,如果出口日期是12月25号后,允许跨月开具。但因退税是属地管理,上述情况建议与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确认。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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