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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在德国亚马逊网站购买一款电视机,价值5千多,加上预收的关税和快递费用超过6千多元,由网站直邮中国并预收关税,请问这个快递在报关的时候是以个人物品报关还是以货物报关?

您好!根据个人物品进境渠道分为两种情况: 如果是个人携带进境,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54号公告的规定:“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进境时需要接受海关工作人员的查验,并提供购物凭证(发票或小票)。 如果是邮寄或快递入境,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的规定:“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具体物品征税税率可参考海关总署2012年第15号公告。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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