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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理系统如何做预预收报告和延期收款,可否将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发2804109936@qq.com邮箱,谢谢,还有B类企业需要做延期收款申报吗?

您好!1、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操作手册对预预收报告和延期收款的操作步骤有详细的介绍,已将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操作手册发送至您邮箱,请注意查收。另注意事项:1)在输入查询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a) 报关单号与“报告起始日期”和“报告截止日期”不能同时为空。b) 报告起始日期和报告截止日期不能超过30 天。c) 合同号精确查询。2) 输入新增报告信息时应注意以下事项:a) 预计收款日期不能早于出口日期。b) 所输入报告金额必须为正数。c) 所输入报告金额合计不能超过最大可报告金额。3) 对于出口日期在当前日期30 天前的数据,企业应到外汇局办理延期收款报告。4) 已进行差额报告的数据不得进行贸易信贷报告。5) 已进行其他特殊交易报告的数据可以同时进行贸易信贷报告,各类报告的金额合计不得超过该笔出口数据的最大可报告金额。6) 贸易信贷报告数据参与非现场总量核查筛选金额调整。2、B类企业需要做延期收款申报。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浙江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746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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