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该提示说明国税部门的出口退税审核系统没有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交叉稽核信息。如果排除不属于进货明细申报数据录入错误,可填写《出口企业信息查询申请表》,将缺失对应凭证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或凭证的内容与电子信息不符的数据和原始凭证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由主管税务机关协助查找相关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如果查询电子数据传输系统有电子信息,可由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运维上报市局、省局运维处理,来帮助企业查询读入增值税专用发票交叉稽核信息。但因退税为属地管理,建议向主管税务机关做进一步确认。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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