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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 我司属于北京市的一家贸易公司,在浙江及安徽省内购货,由上海港报关出口。工厂开过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别为浙江及安徽,在填制报关单中境内货源地一栏时,除填写浙江及安徽外,填写我司的经营地点北京或者货物报关地点上海是否也可以正常退税?是否会以增值税发票开票地与关单填写境内货源地不符而被拒绝办理出口退税?谢谢

您好!根据报关单填制规范,境内货源地需填报出口货物在国内的产地或原始发货地,且如果涉及多个境内货源地的,原则上需分单申报。经申报地海关同意,也可以在境内货源地一栏填报货值最高的货物的境内货源地,其余填报在备注栏内。您所述情形,不符合填报规则,同时会影响退税。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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