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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12.15号出口到巴西一票货物,报关单显示已经结关 但是电子口岸出口退税系统数据报送一栏查询不到这票货物的信息,需要海关那边重新传输数据,现在海关那边需要我们提供几份文件,其中一份是 国税出具的此票货物出口未退税证明,我们公司属于西湖区,请问我需要携带哪些文件去国税办理这个证明。电话联系国税一直无人接听,负责这块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您好!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领未退税证明,一般需要递交以下资料: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及复印件(因海关尚未签发,需与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2.代理出口协议(合同)副本及复印件(代理出口的需递交);3. 《出口未退税证明申请表》;4.国税需要的其他资料。企业可拨打国税服务热线确认西湖区的分管部门电话,国税热线12366。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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