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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外汇A类企业出口后是不是就可以正常收汇了,不用等到电子口岸有了出口信息以后?例如7月1日出口的,7月30日电子口岸才有出口信息显示,7月20日收汇的话需要在外汇检测系统做预收申报吗?

您好!1.是的。2.贵司是外汇A类企业,30天以内的预收货款无需在监测系统报告。
http://www.cpa.js.cn/show/693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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