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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当初不作价设备进口,没有约定到期后的所有权归属,但是目前已经解除监管并留用, 那么我后在续转让是否可以,是否这个设备已经属于我司。

您好!已解除海关监管的不作价设备不是海关监管货物,企业可自行进行处理,可以转让。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689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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