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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为钢铁企业,与宁波保税区内企业签订销售合同,合同约定到货港为巴基斯坦。1.我公司发票开给保税区公司2.付汇方为宁波保税区公司3.海运提单提货方为指定的巴基斯坦方4.报关单注明经营单位为我公司,目的国为巴基斯坦请问我公司能否申请出口退税政策

您好!货物实际离境以后可以申请退税。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686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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