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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刚咨询了一个关于从韩国进口禽类的问题,您回答中有“您好!进口前或者进口时,企业或应当持进口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出具的相关证书正本原件、” ,我想请问一下(1)进口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如何办理?(2)您提到的“输出国家的相关证书”,相关证书具体指什么?感谢!

您好!一、《动植物检疫法》第十条规定:输入动物、动物产品、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贸易合同签订前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进口肉类办理检疫审批手续时,必须先填写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表,通过“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管理系统”网上向直属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并向受理机构提供:1、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表;2、申请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3、输入动物需要在临时隔离场检疫的,应当填写《进境动物临时隔离检疫场许可证申请表》;4、输入动物肉类、脏器、肠衣、原毛(含羽毛)、原皮、生的骨、角、蹄、蚕茧和水产品等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定点企业生产、加工、存放的,申请单位需提供与定点企业签订的生产、加工、存放的合同;5、办理动物过境的,应当说明过境路线,并提供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检疫部门出具的动物卫生证书(复印件)和输入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检疫部门出具的准许动物进境的证明文件;6、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引进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五条第一款所列禁止进境物的,必须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其数量、用途、引进方式、进境后的防疫措施、科学研究的立项报告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立项证明文件;7、检验检疫局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二、相关证书是指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政府动植物检疫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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